既要好上学,也要上好学(解码·教育均衡发展)******
海南2022年新增基础教育学位5.1万余个
既要好上学,也要上好学(解码·教育均衡发展)
本报记者 赵 鹏 曹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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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城中学生源回流、薄弱校弯道超车、特色课程丰富多彩……这是海南推进教育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带来的变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近年来,海南通过加强基础建设、实施集团化办学等创新改革,实现义务教育提质增效,2022年新增基础教育学位5.1万余个。
走进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的中央民族大学附属中学陵水分校,青春气息扑面而来:课间,孩子们从身边经过,主动停下来打招呼;放学后,学生自发的兴趣表演多姿多彩……
随着民大附中的进入并带动当地教育质量提升,自2018年以来陵水全县“回流”学生超过7000人。民大附中陵水分校的改变,是海南推进落实“既要好上学,也要上好学”、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缩影。据统计,2022年,海南全省新增基础教育学位5.1万余个。
增配套、补短板,增加学位供给
2022年9月4日,海口市滨海九小新埠分校开学。作为新投入使用的一所公立学校,教学楼、行政楼、综合楼、宿舍楼一应俱全,全校共设24个班,可提供超过1000个学位。据统计,仅2022年秋季学期,海口就新增4所公办学校和1所民办高级中学。包括扩建在内,海口市年度净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超过8000个。
2020年,海南全面启动自贸港建设。在海口、三亚等人口相对集中的老城区和人口不断涌入的新开发区、重点园区,本身空间资源紧张,而教育需求持续增加,“上学难”问题凸显。如何才能化解?自2017年起,海口启动了“一校两园”“增加学位改扩建”等增配套、补短板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5年来,海口重点在秀英区的西海岸片区、市三十三小周边、海南职工秀英子弟学校周边等学位需求最为迫切的地区,按照“1拆1建大于1”原则,一手抓升级、一手抓整合,不断增加学位有效供给。据统计,过去5年,海口共新增义务教育公办学位4.9万个。
引优质、带薄弱,开展集团化办学
2022年9月13日,海南中学白沙学校揭牌,这也是海南跨区域集团化办学工作的又一标志性成果。位于白沙黎族自治县的白沙中学,曾是全省有名的薄弱校,海南中学则是全省闻名的重点校。此次将白沙中学以委托方式交给海南中学展开教学管理,后者将选派优秀教师与白沙中学的教师团队深度融合,并最终形成一体化办学。
以往,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海南很多县市基层学校始终困于自身条件而难以发展成长,从而导致教育水平失衡。曾为贫困县的陵水,也面临这样的困窘。改变发生在2013年9月。按照省级示范学校标准建设、以“协议管理、整体委托、自主办学”为模式的民大附中陵水分校正式引入和建成。3年后,该校一、二本上线率达到84%。
以改革创新为驱动,陵水在全省率先推行“县管校聘”制度,对在编教师与临聘教师实行“同工同酬”聘用制;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思路,全县包括幼儿园在内的各学段,广泛推行“核心校+薄弱校(农村校、新建校)”的模式。“由此累计筹措教育投入超过10亿元,全县新增校舍面积17.6万平方米,新增和改造体育运动场馆面积34.3万平方米。”陵水县委常委、副县长莫泉平说。
2022年6月,海南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创建“新优质学校”的工作方案》。根据方案,力争到2025年全省50%的公办中小学纳入集团化管理。自2022年起,海南省教育厅将分批次统筹教育部部属高校附中、省属中学和海口市优质教育资源,跨区域到市县开展集团化办学。其中,首批教育部部属高校附中合作办学项目3个、省内跨区域合作办学项目14个。
稳“双减”、强特色,夯实素质教育
在三亚市水蛟小学,上午9点,300多名学生会准时在操场上共跳椰壳舞。椰壳伴随配乐敲击,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浓郁的海岛风情在校园洋溢;在海口市滨海第九小学的人工智能教室里,孩子们通过编程让“火星车”实现不同功能;在人大附中海口实验学校,72名在岗教师根据专业特长开设63门选修课、58个作业班和综合实践活动课;在儋州市白马井镇藤根小学,学校充分发挥特色优势,开展田园德育、乡土文化主题等课后活动……眼下,这些课后服务活动正成为海南实施“双减”后推行“阳光快乐”教育的一大特色。
好上学、上好学,更要让孩子们爱上学。“双减”政策落地以来,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段制定作业管理办法学校比例、实行作业公示制度学校比例、开展课后服务学校比例和课后服务时间达标学校比例全部达到100%。课后服务经费保障机制也全面建立,惠及学生74.8万名,各级各类城乡学校“校校有特色、生生有特长、人人有发展”的场景正在形成。
据统计,近年来海南建成学校游泳池320个,实现乡镇学校游泳池全覆盖,四年级以上中小学生总体上实现“应学尽学、应会尽会”;建成美育示范学校40所、全国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学校85所,扶持琼剧传承特色学校13所;探索打造出田园耕作式、科技推普式、文化传承式和创意生产式等劳动教育特色模式,全省“田园课程”实验学校230多所,涉及7万多名学生。
通过推进集团化办学理念,海南引入大量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成立人大附中三亚学校、北京师范大学海口附属学校、清华附中文昌学校等。据统计,直至2022年底,海南累计引进各类优质学校83所,实现市县全覆盖,提供超过16万个优质学位,引领带动区域义务教育质量快速提升。
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 “冷冻胚胎案”入选最高法典型案例******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涉冷冻胚胎等相关民事纠纷处理,是司法实践中的前沿问题,也是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
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记者注意到,一起冷冻胚胎案,即“邹某玲诉某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入选。
这起案件,人民法院判决支持丧偶的邹某玲有权请求医院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法保护女性生育权益的具体实践,体现了司法对妇女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具有积极的导向意义。
2020年,邹某玲与丈夫陈某平因生育障碍问题,为实施试管婴儿辅助生育手术到被告湖南省某医院处进行助孕治疗,并于2020年10月1日签署了《助孕治疗情况及配子、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等材料。因邹某玲的身体原因暂不宜实施胚胎移植手术,某医院对符合冷冻条件的4枚胚胎于当日进行冷冻保存。
2021年5月,陈某平死亡。后邹某玲要求被告继续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但某医院以不能够为单身妇女实施辅助生殖术为由拒绝。
法院生效裁判认为,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防止单身妇女通过实施辅助生殖技术规避婚姻和家庭的责任,保障我国正常的家庭伦理秩序和风俗。但原告是否属于条文中的“单身妇女”需要结合规范目的及本案的案情综合看待。
“单身妇女”应当指未有配偶者到医院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情形,原告是已实施完胚胎培育后丧偶的妇女,与上述规定所指实施胚胎移植手术的单身妇女有本质区别。
目前对于丧偶妇女要求继续移植与丈夫已受精完成的胚胎进行生育,法律并无禁止性规定。原告欲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既是为了寄托对丈夫的哀思,也是为人母的责任与担当的体现,符合人之常情和社会公众一般认知,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判决湖南省某医院继续履行与原告的医疗服务合同。
最高法认为,该案是依照民法典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相关规定的精神,保护丧偶妇女辅助生育权益的典型案例。审理法院结合案情和《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人类精子库伦理原则》有关“禁止给单身妇女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规范目的,依法认定本案原告丧偶后与上述规定中的“单身妇女”有本质不同,从而确认了“丧偶妇女”继续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的正当性。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